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
若幹政策措施的補充意見
《中共沈陽市委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發〔2017〕27號)及59個配套文件的出臺和逐步落實,對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加速打造人才創新創業新高地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釋放人才政策效能👩🦯,優化人才服務環境,充分吸引各類人才聚集沈陽✸,在原有人才政策措施基礎上,補充完善如下政策🕌。
一、實行全面開放的戶籍政策,實現“零門檻”落戶👨🏽🌾。35周歲以下✊🏽,具有中專、大專學歷的;45周歲以下,具有本科學歷的📲🕜;5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均可落戶沈陽。(牽頭部門:市公安局)
二、對引進人才的就業創業房租補貼政策進行升級,擴大受益群體範圍🔡,對新落戶我市且無自有住房的全日製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的本科畢業生和技師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250元🛏、850元🔡、500元的標準🤸🏻♂️,給予2年的房租補貼。[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開設“人才驛站”📰,為來沈求職😶🌫️、應聘的外地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的往屆畢業生🙎🏿♀️,提供10天內免費入住的服務⚧。(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房產局)
四👩🏼🎨、對成熟實用人才給予購房租房補貼,對沈陽市高新技術🧗🏿♀️、科技小巨人、科技“雙培育計劃”企業中新引進的成熟實用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技術等級,且未享受過購房租房補貼政策的⛑,經用人單位推薦,納入購房租房補貼政策範圍。(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超前引進全日製在讀博士生👩✈️,搶占人才引進先機,對有意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兩年內畢業的全日製在讀博士研究生,經考核合格,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提前達成“訂單式”就業契約🚣🏽♂️,畢業後正式錄用。對已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給予連續3年👍🏻,每月2000元的資助。(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將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薪酬待遇提高至每月3000元,服務期限延長至3年,吸引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加大技能人才選拔激勵力度,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並授予“盛京大工匠”榮譽稱號🧙🏻♂️。積極推薦👃🏿、選拔優秀技能人才參加國內、國際技能競賽,對取得參加世界技能大賽資格的選手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金🫰、銀、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分別給予20~50萬元獎勵🚘;對參加國家級一類職業競賽且獲得冠軍的選手,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引進並在沈首次購房的“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近3年獲得)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購房補貼。(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對為農村經濟和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作出貢獻📽、起到示範帶動作用的農村實用人才進行獎勵。(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九、全面實行高層次人才“清單製”、幫辦製服務🤹🏿♀️,依托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對相應人才提供“兩個清單”(服務清單、政策清單)、免費實行“五個幫辦”(引進落戶🦶🏻😊、創辦企業🙅🏼、政策兌現😇、社保醫療🚯、子女就學等服務)💠,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使之真正享受到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優質服務🕍。(牽頭部門:市人才辦)